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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系(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20日至9月27日举办中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三十一期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未参加新党员培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

一是政治理论专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党章党规党纪专题;三是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四是党性修养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专题。

三、培训方式

辅导报告、视频学习、个人自学、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

四、培训要求

1.各教学系(院)党委(党总支)应根据要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于9月13日17:00前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按附件格式),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部刘政OA邮箱(联系电话:6185996)。

2.各教学系(院)党委(党总支)应将参训学员分组,原则上每组人数不超过20人,并指定1至2名小组长。

3.各教学系(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协助党校做好培训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参训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培训质量。

4.参训学员需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按请假审批流程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出现无故旷课1次,或请假超过1次,或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不予结业。

5.每位学员要围绕授课内容,结合自身参加党校培训的学习情况,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心得,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迹工整,不得抄袭。

附件:1.党校第三十一期新党员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2.党校第三十一期新党员培训班计划表

                                                         中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9月5日

(培训班联系人:陈南泉,电话:61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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