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职责
1.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拟定学院党组织建设规划,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干部选任、教育、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3.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籍管理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4.抓好党校建设,负责组织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等的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学院干部统计、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7.组织开展党内评优表彰工作,配合院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8.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抓好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9.负责关工委工作的具体事务。
10.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职责
1.负责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落实学院党委和校统战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3.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学院重要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4.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5.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做好统战信息和宣传工作。
6.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序 号 |
职 务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1 |
部长 |
刘恒秀 |
6183011 |
1609 |
2 |
组织部副部长 |
刘 政 |
6185996 |
1610 |
3 |
统战部副部长 |
林 昕 |
6185996 |
1610 |
4 |
组织部部长助理 统战部部长助理 |
时超岚 |
6185996 |
1610 |
5 |
党委组织员 |
毛春雷 |
6183801 |
1609 |
6 |
党委专职组织员 |
涂静萍 |
6183801 |
1609 |
2024年3月1日